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校发[2014]18号)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具体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成员:王文彬(院长),戴淑芬(党委书记),魏 钧(副院长)
2、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① 科学选拨: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② 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③ 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 复试准备工作
1、每个专业至少3名教师参加面试,其中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审定,由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培训。
2、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领导小组成员监督。
3、复试全部过程由领导小组监督,复试结果由领导小组审核,监督举报电话 010-62332447。
三、 复试工作办法
1、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受推免生人数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数 推免数
1 金融学 17 8
2 产业经济学 10 3
3 管理科学与工程 32 12
4 企业管理 31 15
5 会计学 16 8
6 国际贸易学 13 4
7 技术经济与管理 14 7
8 会计专硕 30 5
2、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采取专业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3、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采用面试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
4、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通过面试考查。
5、复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专业成绩低于48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体检不合格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科、专业按照每批次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考生接待电话 010-62332746,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447。
7、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通知
我院将于10月8日起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资格审查
时间:10月14日上午8:30--9:30,地点:经管楼701办公室。
资格审查请携带:
(1)复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4)有助于突出本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限1000字以内,手书机打均可,但个人签名必须手书)1份;
(6)校外申请者应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1份;校内申请者可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7:30--9:00,体检报告于10月17日17点之前提交。
资格审查时请交纳100元复试费。
综合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考核)
时间地点:请资格审查时查询。